本报讯 记者孙大卫报道 1月9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获悉,2012年沈阳市消协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57件,结案率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2012年沈阳市消费投诉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从服务类别看,餐饮服务投诉量同比增六成,消费者有关服务类投诉的前5位依次是生活社会服务类、电信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互联网服务类和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的投诉;同时,生活社会服务类、电信服务类、互联网服务类和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投诉占投诉总量比重同比增加明显。
沈阳市整体消费投诉总量有所下降,但纠纷额度在不断增大。消协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总量与2011年同比下降了7个百分点,挽回经济损失却同比增长了四成多,主要原因是贵重消费品纠纷增多。
从投诉性质看,有关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依然高居首位。 2012年沈阳市消费者有关质量问题投诉占全部消费投诉的51.6%,列第一位,之后4位分别是售后服务问题占5.7%、合同纠纷占3.8%、价格问题占2.9%、误导消费占2.3%。
有关商品大类投诉中,排名前5位的分别是家用电子电器类占20.8%、服装鞋帽类占12.7%、日用商品类占10.3%、食品类占7.2%、房屋建材类占7%,其中家电产品位居榜首,占总量的两成;同时,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房屋建材类、交通工具类、烟酒饮料类商品的投诉比例同比均有所上升,其中投诉量居前5位的商品依次为食品、鞋帽、家具、服装和装修建材。